▲《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寧市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摘要(南府規〔2016〕34號,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1.項目建設支持
業主投資且單個項目一次性設備投資2億元-3億元、3億元以上的,分別按設備投資額的8%、10%給予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2.發展大企業支持
預計年度銷售收入達到5億元—10億元(含)、10億元—15億元(含)、15億元以上的,分別按企業年度銷售收入的0.2%、0.4%、0.6%給予銷售收入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三年,三年累計補助金額分別不超過600萬元、1800萬元、2700萬元。
3.產業聚集支持
對進駐生物醫藥產業園區租用標準廠房的科技型生產企業、配套企業或技術服務機構,且設備及檢測儀器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通過補助等方式實現廠房租金前三年全免、后二年減半收取。
對產業園區內生物醫藥研發型企業、研發機構從事科研或中試以下所需的進口設備及配件、儀器儀表、技術資料、研究用試劑耗材、生物活性材料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摘要(南府規〔2017〕30號,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1.項目建設支持
對生物醫藥產業單個項目設備一次性投資5000萬元以上(含),且采用投資基金投資建設的項目,在基金存續期內,根據基金對項目的實際到位金額給予3年每年最高4%的補助。享受該政策的項目不再享受設備投資貼息(補助)的相關政策。
對生物醫藥產業先進生產制造單個項目設備一次性投資1000萬元以上(含)的,按設備投資額的6%給予最高1000萬元貼息(補助)。對醫藥生產企業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技術改造項目,項目投資500萬元以上且企業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按項目總投資的8%給予企業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2.配套產業支持
為生物醫藥產業骨干企業配套,且產品配套率達70%以上的五金、包裝材料、模具、注塑、表面處理等新建或技術改造項目,單個項目設備一次性投資1000萬元以上(含)的,按設備投資額的6%給予最高400萬元貼息(補助)。
3.企業壯大發展支持
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0億元、25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4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